关于对成都校区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查的
情况通报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我校国有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,国资基建处2018年年底对成都校区农学院、动物科技学院、动物医学院、林学院、园艺学院、资源学院、环境学院、经济学院、管理学院、风景园林学院、水稻研究所、小麦研究所、玉米研究所、动物营养研究所共14个院(所)864台(件),账面原值合计243,602,420.45元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了逐一清查,经反复核查情况如下:
一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总体情况
1、各院(所)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状况差异比较大,大部分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状况良好,但部分学院管理较松散,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状况比较混乱。
2、严格执行审批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,绝大部分仪器设备利用率均较高。但部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不够充分、把关不够严格,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(如液相色谱仪、凯氏定氮仪等)。少部分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后,因需用的耗材成本太高导致仪器设备长期闲置。存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后未拆封使用的情况。
3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,应安排专人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,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及维修。但个别学院实验室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,甚至出现设备无专人教师管理,由学生管理的情况。
4、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大部分能做到登记使用,使用记录完善,其中小麦所使用“网上预约使用登记系统”实现对每台设备的使用时间、使用人、使用频率准确掌控。但部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、安全须知没有统一上墙。
5、一半以上的仪器设备未贴标签,需重新打印并张贴标签。
6、共计9台大型仪器设备没有找到,需进一步查找、核实。
二、各学院检查情况
1、农学院
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且管理人员认真负责;部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完整;实验室仪器操作规程未上墙;个别仪器设备利用率不高;其中有1台电泳系统含光密度仪(设备编号20082563,设备原值162,334.29元)未落实待查。
2、动物科技学院
多数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存在大型贵重设备存放地点较为分散;有部分设备未贴标签,需重新打印标签。设备使用记录较为齐全,但有的设备的管理制度未上墙,有的设备还需进一步核实;大多数设备使用状况良好,但尚有一些设备由于使用时间较长,已无法使用,需作报废处置(设备编号:20104515、20115013、20042190);有的设备购回后一直尚未安装使用:一体化垂直电泳转印系统(设备编号:20156424)。
3、动物医学院
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基本未上墙;大部分设备标签缺失;部分设备无专人教师管理,存在由学生代管的情况;设备存放地点比较分散,管理人员对设备存放地点及使用状况不清晰;部分设备无使用记录。有4台设备(设备原值合计:820396.74元)未找到需进一步核实:超速离心机(设备编号:20115190)、真空干燥系统(设备编号:20060958)、荧光生物显微镜(设备编号:20043592)、菌群检测系统(设备编号:20115609)。
4、林学院
大型仪器设备均有专人管理,使用记录较为完善;部分实验室规章制度没上墙;所有仪器设备标签均未贴。有3台设备(设备原值合计:668,390.72元)未找到:土壤氮循环监测系统(设备编号:20050798)、开路CO2/H2O水分析仪(设备编号:20051059)、付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(设备编号:20071096)需进一步待查核实 。
5、园艺学院
大型仪器设备操作管理制度基本上墙;大部分设备标签缺失;个别设备使用率较低;有1台设备未找到需进一步核实:凝胶图像分析仪(设备编号:20020008,设备原值:108253.00元)。
6、资源学院、环境学院、经济学院及管理学院
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且管理老师认真、敬业,仪器设备使用均有记录;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;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上墙。
7、风景园林学院
多数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且管理人员认真负责;部分仪器设备存在使用记录不完整,存放地点分散、摆放比较零乱的现象,所有设备均未贴固定资产标签。
8、水稻所
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分设备有专人管理,且管理人员认真负责,仪器管理到位,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;个别实验室摆放不整齐,使用记录不完整;部分设备未贴标签,需重新打印张贴标签。
9、小麦研究所
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比较规范,有专人管理,管理人对设备使用状况清晰;使用登记制度完善,使用网上预约登记系统(推荐);有小部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未上墙;大部分仪器设备标签缺失。
10、玉米研究所
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管理人员认真负责,仪器管理到位,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,但使用记录不完整,部分实验室规章制度未上墙。
11、动物营养研究所
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老师敬业、认真,仪器设备摆放整齐,设备标签均已粘贴,设备使用均有记录。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,有操作规程,规章制度上墙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安排:
请各院(所)根据以上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管理,完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并张贴上墙,对没有标签的仪器设备补贴标签,对于目前没有找到的9台大型仪器设备,请涉及到的相关院(所)进一步核查核实,并将核查结果在5月10日前报国资基建处办公室。
国资基建处
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