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制人员申请公租房相关事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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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年04月07日 16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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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合同制聘用人员申请雅安校区公租房有关事项的

通   知

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合同制聘用人员申请雅安校区公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:

一、经审核通过的申请雅安校区公租房人员名单公布于后(详见附件)。

二、申请人员积分相同则按下列顺序排名:

1、来校工作时间;2、岗位级别;3、年龄。

三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加公租房的分配:

1、本人或配偶在学校已有住房者;

2、2013年12月31日以前,助理岗位男满60岁,女满55岁;工勤岗位男满60岁,女满50岁。

四、进入本次公布的人员,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向国资基建处房产科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一份;

2、结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,同时提供配偶单位住房情况证明一份;

3、本人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;

4、所在中层单位工作证明一份。

附件:

合同制聘用人员申请公租房人员名单(2013-4-7).xls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资基建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三年四月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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